如何做好防疫一线党员发展工作?云南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
来源: 云南发布 阅读:
2月24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把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把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及时发展入党,激励一线人员坚定信念、顽强斗争,满怀信心投入到抗疫斗争中。能够火线入党的,要加紧工作、及时发展入党;暂不能发展入党的,要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通知》明确,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对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递交入党申请书且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备案,可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在抗疫一线事迹特别突出,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可接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对疫情发生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考察期未满一年或确定为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在抗疫一线的表现作为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
《通知》对抗疫一线发展党员的具体程序进行了明确,有关党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做到手续完备,经得住历史检验。并明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要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采取视频、电话的方式召开。抗疫一线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组织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因客观条件限制,在抗疫一线确实不能履行有关程序的,在条件具备或疫情结束后完善必要手续。对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况取消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资格。
《通知》还提出,基层党委和县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纪律要求,加大党内关心关爱力度,积极帮助协调和解决抗疫一线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
资料:云南省委组织部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