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以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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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题:以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重要讲话
新华社评论员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阐明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方法论,为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实践路径。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价值取向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规划“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既要看到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基本态势,也要正视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社会治理面临复杂形势等问题和挑战。正所谓“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要适应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等深刻变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共建共治共享”做文章,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是基础。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治理合力。要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畅通渠道、打造舞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依靠群众化解矛盾,激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新办法。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一线倾斜,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有效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社会治理和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进入新发展阶段,更加需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下补短板、强弱项的功夫,多做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要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切实保障百姓安居乐业,以实际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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