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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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至2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银凯、寸时庆、李元标、左光虎、李永伦,秘书长李正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以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进行。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保山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保山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部署情况报告》《关于保山市2020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环保法〉执法检查建议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以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审查批准了2019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评议了保山市水务局工作,通过电子测评综合评定为满意。
副市长杨东伟,市监察委、市法检两院、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相关公告见二版)[杨 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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