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理机制 推进工作落实
保山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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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实力保山、幸福保山、开放保山、创新保山、法治保山、美丽保山”的奋斗目标,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2015年至2017年创卫周期,我市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立足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定位,把卫生创建工作与文明建设、美丽县城、园林城市、美丽乡村、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作为持续提升保山形象、改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带动创建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城市,最后争创国家人居奖和联合国人居奖”的“四创两争”总目标,从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上走在全省前列、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个,国家卫生县城3个,省级卫生乡镇45个、卫生村600个。我市国家卫生城市11项必备指标及各项基础指标均得到全面巩固提高,市容市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切实加强领导 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卫生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了领导机制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并加强了基层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在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领导小组,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今年又成立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座谈会、迎复审动员会、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研究部署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及城市建设提升工作。隆阳区党委政府、市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各社区相应调整充实了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指导、社会监督”的卫生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在创卫工作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近年来,每年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定方案、定计划,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督执法责任、门前“四包”责任、网格管理责任等5大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力推进了中心城市管理工作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从整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有效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大经费投入 加强城市基础建设
将爱国卫生和城市卫生建设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城市绿化美化等建设力度。2018年以来,市、区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一步推进道路畅通,开展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厕所革命,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厕标准化,结合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强洗手设施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数字化城管”,根据城市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强农贸市场新建设及改造提升,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及生态恢复、“智慧环保”、人居环境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餐饮业、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问题容易反弹的现象,在加强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的同时,结合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上级有关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食品安全隐患大、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和重点时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整治行动。以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等行业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及时更换量化公示牌6000套、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7000套,对城区范围内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采取许可、备案方式规范其准入,并规定区域、限定时间、统一配送、限定经营品种等方式规范其经营行为,督促业主设置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设施,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着力整治城区集贸市场。完善集贸市场相关制度,集中整改不亮证经营、食品经营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熟食摊点无“三防设施”等问题,对市场内占道经营、管理混乱、环境卫生差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规范市场内划行归市,整体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大力开展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及时清理关停不符合环保、卫生、动物防疫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4家,对保留的2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组织整改,派驻官方兽医54人,严格屠宰检疫和自检工作。全面整治裸露垃圾。认真组织开展保山中心城区裸露垃圾全消除专项行动。及时消除道路沿线、公园及绿化带内裸露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确保垃圾不见天。
强化宣传教育 提升市民“两个”水平
以提升市民满意度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为目标,强化了卫生城市宣传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在保山日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辟“巩固卫生城市专栏”“健康教育专栏”、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专栏、“疫情防控宣传栏”,在公共场所、单位内部设置宣传栏,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卫生城市和疾病防治、健康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做到“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报道、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重点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工作全覆盖。同时,组织8个自媒体公司及团体,充分发挥粉丝多、关注量高、覆盖面广、传播快的优势,在自媒体平台高频次刊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公益视频及宣传标语等,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对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度提高到98.42%,对城市卫生的综合满意度提高到98.19%。组织志愿者充分利用宣传栏、公示公告、电子调屏、移动音箱、公益广告、微信朋友圈、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健康素养66条、国卫复审标语、公益短视频等内容。大力推进卫生城市和健康教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扩大了宣传受众面及健康知识知晓率,提升了健康素养水平。由保山市卫建委组织,采用国家监测标准,在五县(市、区)28个乡镇开展全市2019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共获得15岁至69岁常住居民有效调查问卷2805份,全市健康素养水平由2017年的12.50%提高到了2019年的21.73%。
强化监督执法 保食品和重点场所安全
2018年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61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397户次,农贸市场3758个次,下发监督意见书 3960 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1066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21件,罚款590.12万元;抽检食品12983批次,合格率均达98%以上。对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1749户次,对存在问题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单位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8年以来,我市开展城乡枯丰水期水样监测2370份,合格率逐年上升。结合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国家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等日常卫生监督和专项卫生监督,加强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2992户次。2019年7月以来,共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501户次、实施行政处罚20户次。组织对五县(市、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对2家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加强综合治理 提升生态环境水平
依法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市水泥行业全部安装了烟气脱硝系统,工业硅行业全部安装了除尘设施,7个硅厂建成硅冶炼烟气脱硫设施;全面完成了中心城区4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推广新能源公交车322辆,按时完成了5852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及国六汽、柴油升级工作;完成了全市209户“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工作,划定保山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高排放移动机械禁行区,并严格日常监管;严格夜间施工报批制度,加大限速、限行及禁鸣路段监管力度,减少施工及交通噪声污染;定期开展“绿色护考”和商业音响、文化娱乐场所等噪声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保山东河等流域进行了综合整治,对保山中心城市3条黑臭水体实施了针对性控源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治理11个,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初见成效;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启动了保山中心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完成第一污水厂提标改造土建工程;强化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4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相继建成运营。完成8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治及1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启动“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55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强化医废处置中心和医疗机构监管,按期开展医疗机构污水抽检,督促企业(单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确保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对医疗机构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全市重点管理5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1家,简化管理100至500张床位医疗机构16家,登记管理20至100张床位医疗机构139家。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提升至8吨/日。按照建筑工地“六个100%”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扬尘治理,各类建筑工地均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在建工地、待建工地、拆迁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堆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关注群众健康 提升公共卫生水平
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目标任务,重点传染病等得到有效控制,慢性病、重性精神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及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指标之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都达到95%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水平逐渐下降,全市连续29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连续38年无白喉病例报告。消除疟疾工作提前达标。新冠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市已有隆阳区和腾冲市评定为国家示范区,昌宁县和施甸县省级示范区已通过验收。慢性病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心脑血管疾病报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等工作成效突出。继续落实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九管一”经验,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机制,精神卫生工作居全省前列。全市6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排查及诊断评估、管理治疗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至9月底,全市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286人,在册13490人,管理率达97.42%,规范化管理率达90.02%,治疗率达88.63%。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建设达标,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90%以上。全市无偿献血量逐年提高,临床用血100%为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2018年以来,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下。
落实综合措施 巩固病媒防治成效
建立完善政府组织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防控机制,推行病媒生物防治市场化运作,引入专业PCO公司参与病媒生物防治。坚持环境治理、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摸清辖区内蚊虫、蝇类孳生地底数,针对不同类型的孳生地进行整治,从源头上治理蚊蝇孳生,有效降低城区主要病媒生物密度。以不断完善“三防”设施为重点,推进重点行业和单位病媒防治工作落实。特别是今年以来,隆阳区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及病媒生物防治政府组织领导责任,积极开展中心城区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工作。组织消杀公司开展了中心城区建成区2000座灭鼠毒饵站的修复、新建及全面投放灭鼠药工作,对建成区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了蚊、蝇、蟑螂的消杀工作。截至目前,在保山中心城区建成区已建成8000座灭鼠毒饵站,实现了食品加工单位、屠宰场、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大中型超市、医疗卫生机构、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园、广场、公共绿地、车站、城中村、居民小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毒饵站全覆盖。扎实开展鼠类、蚊虫、蝇类和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掌握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及季节消长情况,积极开展抗药性监测工作,为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建成区鼠类、蚊虫、蝇类和蜚蠊密度控制水平各项指标均达国家标准要求。
提升完善质量 “国卫”巩固成效显著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建成了中心城区数字化城管系统,依托“数字城管”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成果共用。全面加强城区道路、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的整体翻新、部分路段提升改造、局部路面修补、城镇雨污分流设施项目、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扩建建设、打通“断头路”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状态良好和运行正常。在保山海螺水泥厂建成了保山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进行垃圾焚烧、余热发电、烟气灰渣污水处理,垃圾日处理能力达800吨。在保山中心城区建成国内首个移动式餐厨垃圾智慧分类处理站,日处理餐厨垃圾可达100吨。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点景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等公共场所公厕的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达到“三无三有”的管理标准。实施“智慧环保”项目,安装11个微型大气监测点、1个水质监测点、1个非甲烷总烃监测点、1个机动车遥感监测点、3个高空视频监控点,构建起了覆盖水、气、土、声、生态、辐射等环境要素的“一张网”智能高效科学的监测监管平台。
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通过强化清扫保洁,取缔占道经营,铲除“牛皮癣”,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拆除乱搭乱建,提升亮化品位,城市绿化初步实现美化、彩化、香化,营造了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达到16小时清扫保洁、一般街道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日清扫道路面积498万平方米,其中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49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70%;日清运处理生活垃圾462.11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0.46平方米。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传播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绿色办公,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实施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了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爽的美丽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2018年、2019年均为361天;2020年1至9月为271天,环境空气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标准要求。2018年和2019年,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分别为52.8分贝、52.7分贝,均达到低于60分贝的标准要求。
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山、水、园、林、路、景的进一步建设改造,打造了城市亮点,完善了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农贸市场、主题公园、城市广场等功能性设施,打通了“城市断头路”,方便了市民交通出行,促进城市形象和品位上档升级。
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通过参与卫生城市创建和管理,从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切身感受到了创卫带来的新变化,充分享受到了创卫带来的实惠。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已成为市民共识,市民知晓度、关心度较高,对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给予高度支持,成效显著,评价积极,市民的荣誉感、使命感、认同感、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对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度由2016年调查的97.5%提高到98.42%,对城市卫生的综合满意度由2016年调查的93.2%提高到98.19%。
(图文由市复审办提供)
责编:刘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