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及时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
发布时间: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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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保山督查,要求对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社区拆迁区域小枯树庄北侧农灌沟、保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厂溢流口、大沙河围堰、易畴河汇入东河入口上段4个点位地表水开展水质监测。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及时响应、当天采集水样17个,分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黑臭水体分级判定标准进行了分析检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督察组。目前,涉及有关问题已交办责任单位,相关单位立即开展了整改落实,确保做到了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