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 加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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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督察以来,云南省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推动,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及COP15举办之年,将云南省列入首批督察对象,足见中央对于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云南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支持环保督察,将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做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加速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建设,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云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这些天以来,针对群众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迅速反应、快速行动。如文山州针对交办件所反映的问题,全州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推进,即接即办、雷霆出击,于当日就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到群众反映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整改,并于交办的次日上报核实情况。丽江市玉龙县拉市镇部分经营场所在保护红线内私搭乱建、进行污水直排。接到督察组转交的举报后,丽江市副市长肖忠万当即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等部门负责人先后来到拉市镇美泉村、均良村等地进行现场督办。而昆明的盘龙区太阳花金色俊园幼儿园旁垃圾散落、未及时清运和官渡区关上实验小学湾刘海校区旁垃圾恶臭污染两个问题处理及时、成效显著。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彰显了云南各级政府的政治站位以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但也要看到,随着督察组不断向云南省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批接着一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云南生态环境的脆弱敏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复杂性。面对这一需久久为功的事业和巨大工程,慎终如始的态度必须贯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当中。
应该承认,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各地各部门或由于认识不到位,或官僚主义作风,存在着不少问题 。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就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月1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第一批8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包括江西金溪县陆坊工业区污染严重、安徽凤阳县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缺失、辽宁铁岭市政府长期不作为致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等。其中,云南省保山市治污不力也在通报之列。面对此轮督察中各地暴露出来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下一步生态环境的整治工作标明了短板所在和着力之点。
问题暴露并不可怕,问题和隐患潜藏起来,才是对生态环境的极大危害。在云南近日发布的《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16条重点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强化法规制度的引领和约束,当中明确提到要完善资源环境审计制度,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全覆盖。这条措施可以说是有的放矢的针对了生态环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而经过此轮督察,云南有必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尽快完善相关的环境审计制度和地方环保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利用法规制度这一“硬抓手”,有力保障和促进云南生态文明的建设,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更加常态化、法制化的形态贯彻到全省的每一个角落。(昆明信息港 首席评论员周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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