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发现问题 消除问题 按时保质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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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在隆阳区调研督办群众信访举报重点问题时要求
发现问题 消除问题 按时保质抓整改
本报讯 4月21日,市委书记杨军,市委副书记、隆阳区委书记韩开柱带领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隆阳区瓦窑镇,现场调研督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重点问题。
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废矿物油、废弃铅蓄电池、废电子产品、再生资源等收购、贮存、转运,日前有群众投诉举报该企业存在“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私设非法贮存点,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杨军一行走进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了解公司相关资质及日常管理要求,详细察看厂区卸料平台、危废储存库、应急贮存回收装置等配套设施情况,随机查看公司管理台账、管理系统,督促该公司要严格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管理,坚决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隐患。
杨军要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对待此次群众举报信访问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思想,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转运体系,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管理,牢固坚守法律底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虚心接受,坚决整改,认真接受相关调查处理,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杨军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投诉问题整改为突破口,迅速对全市废弃物回收及再生利用企业开展排查、检查,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履行“管发展的必须要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要管环保、管行业必须要管环保”的要求,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指导企业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废弃物回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本报记者 范南丹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广大读者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gov.cn/ztgg/hbdc/bdbgdqk/dcqk/202104/t20210409_220077.html)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进驻时间:1个月
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
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
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