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通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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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把握作业的育人功能,把作业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要求学校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充分体现“五育并举”。要求教师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和批改反馈,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同时,明确提出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针对作业设计质量与实施,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教研机构要加强研究和指导;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精选作业内容,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作业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教育部网站)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