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发布时间:
05-05
来源: 保山日报网-保山日报 阅读: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八批(涉及保山内容) 2021年5月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2YN20210 4230048 | 2018年3月,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丛岗村将移民工程的弃土倾倒至该村石板田1组某某家小洼子田地,未给予补偿。 | 保山市隆阳区 | 土壤 | 经组织核实:经有关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决定由施工方一次性补助给某某复垦补偿费7900元。2019年11月20日,某某签字领取了7900元土地复垦补偿费。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2 | D2YN202104230060 |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永信街道附近养鸡厂距离保山市第九中学不到10米,臭味扰民。 | 保山市隆阳区 | 大气,水 | 经组织核实:保山市第九中学较近的养鸡场共有4个,均为肉鸡养殖,其中一家养鸡场位于九中上风向,距离约3米;三家位于九中上风向,距离分别约100米、100米、500米。垫料和鸡粪结合在圈舍内发酵的过程会产生臭味,在养鸡场附近和九中内均能闻到较为明显的臭味 。 | 属实 | 1.对4个养鸡场进行关闭处理;同时要求业主2021年4月30日前清空 所有存栏肉鸡,并对圈舍及场区环境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禁止在此地继续发展养殖。2.协调肉鸡养殖企业,对4个养鸡场销售或转运场内现存栏肉鸡。3.现场核查,业主已清空存栏肉鸡,并对圈舍及场区环境进行清扫和消毒。 | 已办结 | 无 |
3 | D2YN202104230029 |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卡坡村后(老化工厂内)的作坊粉尘扰民严重。 | 保山市隆阳区 | 大气 | 经组织核实:西邑乡下坝村卡坡自然村有2个木材加工作坊,两厂均无任何环保手续,距最近的居民仅14米左右,属于“散、乱、污”取缔类。现场检查时,木材加工厂均在正常生产,其中,建云木材加工厂生产时有大量粉尘溢出厂区;森玉木材加工厂场地未进行硬化,堆放有大量的生产废渣,吹风时产生大量扬尘。 | 属实 | 现场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自行清理现场,恢复原状。2021年4月30日,经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西邑乡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经营者已将生产设备拆除。 | 已办结 | 无 |
4 | X2YN202104230043 |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文昌街M33县道沿线几家采石厂的车辆运输扬尘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保山市施甸县 | 大气,噪音 | 经组织核实:所涉区域内共有3家砂石场。现场调查时,大浪坝砂场于2020年3月提出申请注销,正在开展生态修复;旱沟底采石场属于2017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淘汰关闭对象,处于停采状态;石岩子采石场未存在开采行为。经调查取证及走访群众核实,由旺镇石岩子采石场存在零星违法开采和加工砂石的行为,沿途道路存在拉运砂石的痕迹。 | 属实 | 1.4月25日现场对该采石场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已责令该采石场业主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现场撤离挖机3台、装机3台,封存违法开采砂石0.65万m³。2.4月27日已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完成调查取证。3.截至4月29日,已拆除1套加工设备及2间工具安装房,并对现场道路进行封堵,设立安全警示牌,四是加强道路防护措施,并对砂石料点进行全面覆盖,加强扬尘防护措施。 | 未办结 | 无 |
5 | X2YN202104230044 | 近年来,保山市腾冲市团田乡存在以“清理河道”名义在龙江河开采砂石情况。砂石开采企业利用破旧机械围堵进入田间道路,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 保山市腾冲市 | 生态 | 经组织核实:未发现龙川江河道团田境内有以“清理河道”名义开采砂石的行为。现场对村组干部、群众进行走访调查,2020年龙川江团田段实施清河行动时,没有发现利用破旧机械围堵田间道路的情况。目前,全乡田间道路畅通无阻,未发现有利用破旧机械围堵田间道路的行为。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6 | D2YN202104230062 |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大冲村下村被强征1000余亩土地(含山林)用于建设石材加工厂。 | 保山市腾冲市 | 生态 | 经组织核实:2021年镇村干部、下村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就征迁事宜达成共识,同意对所涉区域土地进行征收。目前正在开展征收土地面积、地表附着物测量核实等相关工作。所涉土地现状未发生改变,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强制征地的情况。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广大读者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gov.cn/ztgg/hbdc/bdbgdqk/dcqk/202104/t20210409_220077.html)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进驻时间为1个月
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
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
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