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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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夏季,各种野生菌进入生长旺盛期,也是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科普知识,不轻信所谓的“民间经验”,宣传引导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立即催吐,并及时送诊。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