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多部门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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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如今,科学技术进步,信息传输发达,“烟”的形式已不仅仅只局限于传统的卷烟。随处可见的各类电子烟,俨然成为了当下烟草管理乃至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大隐患。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我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联动协调,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涉电子烟事项的预防、监管与打击等工作机制,共同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市场上电子烟产品销售日益突出,“电子烟实体体验店”扩张速度非常迅猛。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 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在法律范畴,国家已然行动了。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10月,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再次强调了“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等细则。
我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售烟网点法律知识宣传贯彻,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保护到位,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宁 玲]
责编:蒋建国 李志涵(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