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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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至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景洪市公安局对保山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苏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地方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评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评议结果均为满意;对全市养老服务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测评,综合评定为满意;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以来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相关公告见二版)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传达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级人大系统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市人大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银凯、寸时庆、李元标、左光虎、李永伦,秘书长李正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云娥,副市长宋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等列席会议。[杨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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