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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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的交通行为、良好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营造绿色、环保、文明、守法、和谐、畅通的良好出行氛围,保障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高效出行,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绿色出行的倡导者
积极践行低碳交通、环保出行的理念,增强绿色出行意识、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支持绿色出行行动,外出时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工具等出行方式,特别是前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聚焦区域,力争做到“能步行不骑行、能骑行不驾车”,为减少交通拥堵、提升交通通畅率贡献力量。
二、做文明出行的支持者
步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违规搭车篷雨挡,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随意变道,不乱停乱放,不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驾驶机动车时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良好交通习惯,上路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不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驾驶不合法合规车辆,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闯乱停乱放,不拨打、接听和浏览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妨碍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正常通行,不违规超载超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抵制超载超员车辆和无运营资格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上车,不大声喧哗,不占座、不抢座,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妨碍驾驶员驾驶。
三、做文明交通的志愿者
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过马路、指路、引路,及时劝阻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12 月7 日
知恐防恐反恐,共保社会平安!
责编:刘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