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喜获“云南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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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21年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等3个金牌评选结果的通报》,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榜上有名,喜获“云南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光荣称号。这是保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立足瓦窑镇实际,牢固构筑基层矛盾调解防线。2021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7件,调处成功194件,制作电子文书194件,已办理司法确认173件,调处成功率98.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引起的自杀、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建强组织机构。瓦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镇人大主席、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各村支部书记、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在瓦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由镇长任中心主任,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镇长任副主任,由劳动保障所、综治信访办、司法所、工会等部门从事调解工作的工作人员为调解员,聘用专职调解员一名专职开展调解业务。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副支书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综治维稳员为业务信息员。
打造调解阵地。瓦窑镇按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有关要求,在瓦窑司法所设置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室,统一制作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牌,将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悬挂公布,做到六规范、五上墙。制定告知引导、调解登记、调解处理、督促履行、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调解员管理、业务学习等工作制度,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各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健全排查化解制度。瓦窑镇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三调”制度,在各村调解组织,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将涉及劳动人事争议类的纠纷统一引导至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室调处化解。经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室调解成功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案件由调解中心委托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或向隆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极大的提高了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注入网络新动力。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使用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平台,制订标准化业务流程, 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各个工作环节,使用规范业务术语和统一调解文书。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调裁审衔接制度,积极做好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等工作。同时依托结合“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法网”、“云岭先锋”等平台网络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注重劳动法规宣传。为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瓦窑镇全面调查摸底,精准掌握外出务工贫困人员基本情况。坚持以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进行逐村、逐户进行核实,精准识别,切实做到了“四清”,即“人数清”、“基本情况清”、“外出务工地点清”、“权益保障情况清”,为开展法律服务提供第一手材料,使法律服务对象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深入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外出务工贫困人员法律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刑法》、《劳动法》、《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让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了解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权益受损时如何依法维权等方面问题。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集镇经常性地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手册》、《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镇村干部会、村组会上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王发付 张红芳
责编:刘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