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部门印发《意见》:到2025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至少设有1所老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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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等9部门
联合印发
《关于推进全省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规范全省老年大学分级办学
提升老年大学办学质量
推进云南省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
到2025年要实现
↓↓
全省县级以上城市
至少设有1所老年大学
至少70%以上的乡镇(街道)
设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
50%以上的村(社区)
设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
占比不低于20%
探索老年人学习场所共建共享
《意见》围绕整体推进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从管理机制、均衡布局、建强师资队伍、创新教育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其中包括:
●明确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探索“医、养、文、体、教”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及个人通过不同形式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扩大老年教育受众面;
●建设一支以专业教师、离退休人员等为主,专家、学者等为辅的教师队伍;
●积极探索体验学习、远程学习、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
分类指导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
《意见》明确,要整合省级有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组建老年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组建老年教育联盟,加强老年理论与实践研究。
依托云南老年大学建设全省老年教育教学管理示范中心、师资培训中心、理论研究中心、课程研发中心、教材组编中心,努力建成全国老年大学示范校。
各级老年大学要参照全国示范老年大学指导性评估标准,制定科学完善的教学规范、标准、制度、章程和考核评价体系,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大学。
近年来,“家门口老年大学”作用凸显,老年人就近上学热情持续高涨。《意见》提出,下一步,各类学习活动阵地及资源将得到进一步整合,支持老年大学以建立分校或者教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和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支持。
加强老年教育投入力度
《意见》要求,每年提请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至少一次。把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教育现代化督导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并通报情况。
各州市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在现有的保障基础上,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
总结提炼老年教育发展和老年大学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推进全省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大学办学格局。
资料: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