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梅:法律服务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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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梅:法律服务的“贴心人”
□ 马 宏 王东华
■我奋斗我幸福
●她是扎根基层用法律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司法女干部。工作10年来,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勤勉工作,履职尽责,俯下身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并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荣誉称号,让青春在为民服务的奋斗历程中绽放出耀眼光芒。
“司法所岗位轻,责任不轻;司法所所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小,责任不小。”这是昌宁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艳梅常常激励自己的一句“口头禅”。
司法行政,是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主战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是安天下、稳民心、暖人心的伟大事业。自2012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今年35岁的杨艳梅扎根基层10年,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勤勉工作,履职尽责,用法律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当地百姓的“贴心人”。
付出总会有回报。因成绩突出,杨艳梅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2次。2018年5月8日,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6月获“云南省百佳人民调解能手”;2019年1月,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小岗位”彰显大担当
社区矫正是基层司法所在刑罚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
在基层司法所工作期间,杨艳梅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政策,积极创新并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管理。杨艳梅告诉笔者: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要想让他们敞开心灵之窗,重新扬起理想的风帆,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之外,还需给他们更多的关心、爱护和尊重,真正让刑罚执行有硬度更有温度。
说到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二缓三的矫正对象罗某,至今让杨艳梅印象深刻。
罗某,家庭特别困难,没有读过书,法律意识淡薄。40多岁的他,与年近七旬的母亲和身患残疾的弟弟相依为命。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他的无知和主案犯的唆使,刚入矫时抵触情绪很大。考虑到他的现实困难,杨艳梅积极汇报,为他争取到了当时每月155元最高标准的低保。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罗某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还学到了很多农业科学技术和生存技能,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也树立起了重新做人的信念。
2013年8月的一天下午,杨艳梅突然接到罗某打来的电话。他语气急促地说:“杨所长,我在寨子里帮忙,与邻村到寨子里做客的小伙子发生争吵,他不依不饶,我实在没办法,我怕我自己忍不住,你一定要帮帮我!”杨艳梅一听,心里咯噔了一下,如果罗某把持不住,那一年多来的帮教将前功尽弃。杨艳梅一边了解情况开导他,又一边安排人打电话给帮教小组成员的村党总支书记和综治维稳员,请他们及时赶往现场劝阻。半个多小时后,杨艳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事态已缓和,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原来是邻村的小伙子不怀好意,借酒劲故意找罗某的茬,强迫罗某喝酒不成还恶语伤人。来到罗某家,他已在门口等着,并热情地招呼杨艳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妹子,你们随便坐,今天实在是麻烦了,虽然你是司法所所长,可相处这么长时间了,我们更像亲人,我就想叫你一声妹子。”接着他又异常愤恨地说:“今天我那个手痒啊!真想一瓶子砸过去,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后来他话锋一转,一脸坚定地对杨艳梅说:“想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接纳,想到你一次次的教育、叮嘱,想到年迈多病需要照顾的老母亲和身患残疾的兄弟,不管别人怎么说,我把高高举起的酒瓶又轻轻地放下了。以后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加强学习,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好好接受矫正。只有这样,才能报答国家对我的关心和教育”。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昏暗的午后,从门缝透进来的余光照到罗某脸上,杨艳梅能清晰地看到他眼里涌出的热泪。
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看着罗某发红的眼眶,杨艳梅安慰道:“大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每个月你不管日晒雨淋步行20多公里到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没白去。做人,要弯得下腰,抬得起头。今天,你用你的行动赢得了别人对你的尊重。”
正因管控得当,帮扶及时。截至2020年7月,杨艳梅在任基层司法所长期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8人,累计解除194人,均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小援助”解决大困难
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司法工作的又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为了改变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法治意识淡薄的现象,杨艳梅主动送法上门,把法律服务做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2017年,李某与杨某协议离婚,孩子由母亲李某抚养。杨某再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李某又无经济来源,只能靠父母接济生活。得知这一情况后,杨艳梅主动找到李某,亮明身份,表明来意,告诉她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法院判决杨某必须支付孩子抚养费后,李某紧紧握着杨艳梅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杨司法”。
近10年来,杨艳梅先后应聘担任法律顾问36家,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6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68份,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68万余元,真正做到用法律惠及百姓,把真情送进万家,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同时,杨艳梅也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2020年7月,履新县司法局副局长后,根据班子分工,杨艳梅侧重分管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所检查考核、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杨艳梅认真履职尽责,分管联系工作稳妥推进,“云智调”、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彰显特色,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肯定。
“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2021年9月6日,反映昌宁司法“云智调”经验做法的《云南昌宁:“云智调”人民调解系统让群众少跑腿》一文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采用,同时该文章还被司法部公众号采用并向省内外推广。
“‘云智调’系统是智慧司法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无纸化、综合型服务平台。通过‘云智调’系统,调解纠纷可实现全程网办,着力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中信息数据‘采集难’‘取证难’‘重复录入’‘录入率低’等实际问题。通过‘云智调’这个‘小切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大问题,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惠民便民目的,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杨艳梅这样评说“云智调”在当下司法工作的重要性。
“这也是自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我们为群众办成的实事之一。”杨艳梅说。
2021年,在2019年“云智调”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杨艳梅协调部署,积极请示汇报,争取资金再次采购110台指纹采集仪,并全部发放到各调委会投入使用。至此,全县144个调委会“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全覆盖,真正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一站式服务。
“现在解决纠纷真是太方便了,我们不用往返跑,现场就解决了矛盾纠纷,直接在手机上签字、按手印、微信扫码就生成调解协议书,节省了往返时间和开销,这是真正地为民办实事,太感谢我们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昌宁县柯街镇立斯达村纠纷当事人石某激动地说道。
2021年6月5日,柯街镇立斯达村二道水村民小组村民石某到柯街司法所反映,因与邻居罗某在水源使用上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正值农忙季节,用水量大,加之天旱水量变少不能保证两家人的生产用水,罗某将石某家的饮用水池破坏,引发矛盾纠纷。2021年6月6日,柯街司法所所长罗刚飞及时组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到纠纷现场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纠纷现场没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装备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云智调”App人民调解系统,全程实现无纸化现场办公,现场录入申请表、案件受理登记表、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等卷宗必备要素。双方当事人在现场通过“云智调”App签字、指纹录入确认后,工作人员加盖调委会电子印章,当场生成电子协议书,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直接下载并永久保存协议。今后若需要纸质协议,登录系统即可打印。
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云智调”以它快捷、方便、智能化的优势深得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青睐,已经成为昌宁县13个基层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的“得力助手”。截至目前,昌宁县利用“云智调”系统制作录入电子卷宗411件,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现场,服务群众“零距离”。
责编:刘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