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普通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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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腾冲法院猴桥法庭法官李雪娇严词拒绝了当事人赠送的20000元感谢费,彰显了法官清正廉洁司法风范。
当天上午,当事人于某来到法庭,称要向案件承办法官李雪娇提交一份证据补充材料,说着把一个信封放在了办公桌上。李雪娇法官心想,于某的案件早已审结,案款也当庭兑清,这究竟是什么证据材料?正准备询问时,于某扭头就走。打开信封后,李雪娇法官看到了一沓厚厚的现金,马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叫住了于某将信封归还。
原来,2022年初,李雪娇法官替于某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使其在年前为20余名工人发放了工资,春节期间工人们相约去感谢于某,说还要跟着他干。在被工人们感动的同时,于某更感动的是从立案到结案仅仅几天时间,法官没有收他一分钱的诉讼费,就把他的工程款要回来了,让他越发相信司法机关的便民利民,他真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感谢才想到了送现金给法官。
听到于某的感谢,李雪娇法官觉得那些去找被告无数次说理,去银行协调尽快到账的工作都很值得。她对于某说:感谢你的好意,但你的表达方式是错误的,法院依法公正裁判,维护公平正义,是职责所在,你们的满意就是给法官最好的礼物。最终,在法院廉政监察员的见证下,李雪娇法官将20000元现金退还给了于某。
一直以来,腾冲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干警廉政教育,严守职业纪律。下一步工作中,腾冲法院将大力宣传弘扬司法廉洁正能量,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猴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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