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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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9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国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保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重大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3893件,审执结17595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36%;与前五年相比,全市法院受理案件、审执结案件分别增加98282件、92628件,同比分别上升114.80%、111.17%;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496件,审执结2135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30%。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913件,审执结4372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8%;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975件,审执结349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85%。
五年来,我们依法履职尽责,全力维护边疆和谐稳定
深刻认识新时代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356件16464人。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和邪教组织刑事案件6件11人,依法惩处“全能神”邪教组织1个。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423件4837人,依法审理邱开洲故意杀人案、隆阳区“9·27”灭门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通过持续打击惩处,重大刑事案件连续多年呈下降趋势,中院一审判处重刑案件已从2017年的396件下降至2021年的117件,社会治安良好态势得到巩固和提升。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协助实施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5件120人。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29件89人,依法审理“聚源·众筹”“腾冲金鼎”等特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倡导文明出行,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案件2938件2945人,确保“车轮下”的安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惩处,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90件241人,其中行贿案件74件83人,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48件571人,筑牢滇西生物生态安全屏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从重从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0件573人。依法审理吴绍洋涉黑案、蔡万刚涉黑案,巩固党在农村地区的执政基础。审结全国教整办、中央第十二督导组挂牌督办的“12·23”专案,对王权等6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依法严惩。坚持“打伞破网”,依法审结茶春桥、闪耀强等与“3·29”专案相关联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坚持“打财断血”,通过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方式摧毁黑恶势力生存基础,执行到位资金1.20亿元。坚持“行业清源”,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5份。
扎实开展强边固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把打击整治跨境犯罪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审结跨境犯罪案件2804件4654人。其中,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408件3168人,依法审结杨良等11人、段志毅等9人贩卖新型毒品重大案件。审结走私货物犯罪案件90件345人,对赵叶萍等36人从境外走私柴油至境内销售犯罪案件进行惩处,维护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审结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306件1141人,对金金等82人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依法惩处,坚决打击境内外人员相互串通,借介绍婚姻、介绍务工等名义组织、运送人员非法出入境的行为。
五年来,我们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全力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倡导诚信社会,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76197件,结案标的183亿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纠纷案件47862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5765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847件,稳妥审理“锦绣家园”“五洲国际商圈”商品房预售等系列案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建立破产处置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审理破产案件60件。精准施策,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发展前景渺茫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推动有序退出市场;对于具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通过多方协调,助力企业步入发展正轨。
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司法工作重心转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服务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审结土地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850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314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健全“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审结土地、山林等权属纠纷案件184件。坚持“三个便于”原则,利用人民法庭“接地气”优势,深度融入乡村社会治理。2021年,20个人民法庭受理案件12421件,调解、撤诉案件7197件,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就地立、就地调、就地审、就地执工作目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运用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法律帮扶等形式,帮扶项目83个、帮扶资金1443万元,派出83名干警奔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第一线。
依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推动府院联动协调工作常态化,注重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从实体上化解矛盾纠纷,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49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242件。依法服务保障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大(理)瑞(丽)铁路建设、中心城市建设,妥善化解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等行政争议案件786件。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83件,中院审理的一件行政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加强行政案件释法说理,发布2017-2020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13份,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年来,我们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持续加强民生服务保障。服务保障民生改善,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7160件。严格落实命案防控工作机制,结合保山70%的命案系因婚恋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实际,出台《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妥善审理继承、婚姻家庭等案件16581件。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3份。弘扬中华民族“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传统美德,依法维护老年人、儿童合法权益,审结赡养、抚养案件197件。倡导守望相助的和谐邻里关系,妥善化解通道、排水等相邻权纠纷案件157件。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在审理好传统民商事案件的同时,依法保护民法典新设立的民事权利,审理新型居住权纠纷案件2件。
持续加强司法高效便民。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从源头预防化解、诉讼前端调解、诉讼终局裁判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入各方调解组织力量,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律师调解室、代表委员调解室等26个,诉前委派调解成功案件9640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司法确认案件1.70万件。与公安机关、卫健部门、金融主管部门等构建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提升交通、医疗、金融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讼服务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着力推进“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次告知”诉讼服务模式,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当场立案率达到98%。
持续加强胜诉权益保障。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兑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开启“切实解决执行难”新征程,执结案件56882件,执行到位资金59.60亿元。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司法拘留1161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7人,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3053人,限制高消费27049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56603人次,限制出境5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已经全部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解除相关惩戒措施,及时将268家法人、1560名自然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对消极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等执行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发放案款6945万元。
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疑罪从无等原则,让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依法宣告23名被告人无罪。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对符合条件的47名罪犯予以特赦,充分彰显新时代司法的温度。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审结案件5548件,让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的罪犯早日回归社会。以孙小果案为鉴,对1990-2020年审理的45532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部进行评查,坚决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撤销曾宪友等47名罪犯的减刑、假释并及时收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200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59件,决定救助618人,发放救助金715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在改革实践中加强探索创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效明显。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审判职能优化和法院内部管理扁平化,五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从66个精简为46个。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定院庭长办理,真正让法官回归执法办案一线。2021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16319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数的37.33%。制定完善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案件质量评查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督促法官依法高效履职。畅通员额法官进出渠道,遴选40名员额法官入额,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6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17年的127件增长至2021年的226.50件,位列全省第四。
阳光司法建设深入推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深入推进“四大公开”,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运行过程和裁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21万篇,庭审直播30167件,观看量5289万人次。加强司法宣传,全市法院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以案例、动画、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法律、传播法治,全市法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指数稳居全省法院前列。
“智慧法院”建设跨越发展。全市“智慧法院”建设在服务审判、服务办公、服务群众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庭审语音转写、文书自动纠错、财产网络查控、“类案智能推送”等智能系统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开启“互联网+司法”办案新模式,当事人通过“云解纷”“云南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远程参与诉讼,全市法院受理网上立案5048件、跨域立案375件、网上开庭1754次、网上调解6363次,运用12368诉讼服务电话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指导诉讼1227次。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深入实施,通过平台受理刑事公诉案件1689件。
五年来,我们从严管党治院,全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筑牢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司法作风,筑牢政治忠诚。建立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法院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4次。严肃认真接受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从严从实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坚持提升司法能力。围绕“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努力构建符合人员分类管理的培训机制。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云岭司法讲堂”培训,深入学习民法典、民诉法、刑法修正案等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执法办案行家里手。连续三年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赴省外政法院校培训提升,着力提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和省高院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制定优秀青年法官成长培养计划,组织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到中院跟班学习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努力担当作为,以“全国优秀法院”昌宁法院为代表的24个集体、6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坚持从严反腐倡廉。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从严管党治院治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启用新的“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如实记录过问信息75条,8名干警主动申报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四项任务”,抓实“三个环节”,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全市法院选树先进典型22人,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12场次。深刻汲取吴邦胜、李术尤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7人。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进行查纠整治、严肃处理。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审委会议事规则等一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财务、采购等18项内控管理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推进司法民主建设
忠诚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精神,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近三年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书面报告维护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00余人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认真整改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受理抗诉案件97件,支持抗诉案件7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培训陪审员2213人次,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698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和全体法官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对服务保障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思考还不够深入,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大抓项目年”上思路还不够清、措施还不够实、办法还不够多。二是司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牢、司法作风不正、业务能力不强,少数案件“三个效果”结合不好,案结事不了、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诉源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上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还需再下功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出亮点”工作思路,全面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抓紧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不放松。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抓紧抓实服务保障大局不放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跨境和涉疫犯罪,加大对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等突出犯罪惩治力度。转变司法理念,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强产权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依法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是抓紧抓实司法为民便民不放松。弘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和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实现诉讼案件“稳中有降”。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送达力度,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坚持“三个便于”,落实“三个服务”,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四是抓紧抓实司法改革创新不放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四类案件”监督力度,巩固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等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健全完善类案检索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地落实。
五是抓紧抓实法院队伍建设不放松。始终坚持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提升干警执法司法能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建设,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保山的新征程上,我们唯有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市法院将忠诚使命、依法履职,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编:姜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