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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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推进系统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其主要措施和做法是: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到位。坚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的落实,党组书记、局长向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述法,其他干部职工在述职报告中有述法内容。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年”贯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由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作法律法规、政策专题辅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过程规范、结果合法。聘请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
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得到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以“大培训”促进“大融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收集人民法院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裁定书》40份、《行政判决书》7份,供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院庭审直播案例2个。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大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学习活动,与保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司法局、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保山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征文比赛活动,征订《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等书籍300余本,推动《保障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万家,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20余次,做客直播间2次。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刊发“以案释法”4期、发布典型案例7个,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执法检查效能增强。加强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持退役军人事务执法统一性、权威性、专业性。坚持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金 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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