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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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国家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地方人大机关定位,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全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
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常委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设每周一次的“人大讲坛”,让干部职工轮流上讲台,讲理论、讲工作、讲方法,目前已组织6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常委会按照“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点工作按月汇报、工作研判季度报告、全面工作半年报告”的要求,重新修订《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让县委随时掌握人大的工作动向。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常委会3名县处级领导牵头参与“两烟”产业、棚户区改造和美丽县城创建等工作。机关7名干部抽调参与全县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制定《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委安排中心工作组团推进办法》,建立机关人人参与全县重点工作机制。常委会非实职处级领导退职不退责,已初步提出个人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意向。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力打造模范权力机关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制定《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试行)》,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常委会制定《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试行)》,抓实调查选题、调查准备、调查过程、调查结果、问题整改等10个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紧扣县委关心、社会关注,今年计划开展18项监督工作,目前已开展保障性住房管理情况等3项监督工作。
依法完成换届选举。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实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过程零举报、零上访、零失误,呈现了知晓率高、关注度高、参与度高、认可度高的特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
坚持牢记党的宗旨,全力打造模范代表机关
常委会以打造“全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为目标,推动代表工作。
做到代表活动经常化。常委会制定《昌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试行)》,做到联系代表全覆盖;坚持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主动接受选民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有关活动,增强代表意识。
做到代表阵地规范化。2019年,常委会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对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实现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全覆盖。今年,将按照“抓点成典,推典成景”的工作思路,逐步提升改造田园、漭水、柯街、卡斯人大代表工作站和联络室,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优服务。
做到建议办理责任化。常委会制定《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县委常委领办、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全面提升2022年75件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度。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模范工作机关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常委会以打造“全市人大一流党建品牌”为目标,围绕人大工作,强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载体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建。
全面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实行《月度重点工作公示制度》,按月晒出委室工作“成绩单”,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下发《进一步明确机关日常工作和事务工作职责的通知》,将机关党建等16项机关日常工作,后勤保障等6项具体事务工作明确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持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全面筑牢廉政防线。常委会压实常委会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注重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同时,按照“一家人、一盘棋、一条心”的理念,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干部职工关爱制度》,提升机关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杨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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