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出实招、办实事,进一步提升老干部医疗待遇水平
来源:保山日报 阅读:
今年以来,保山市始终围绕“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目标,着力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原医疗保障执行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需求的情况,市委老干部局积极开展“一人一策”走访,广泛听取老干部困难诉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四个提高”,调整老干部医疗报销水平,努力满足广大老干部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让他们更加暖心安心舒心。
一是市直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退休厅级干部(含享受同等待遇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照顾比例由50%提高到100%,实现了照顾比例翻番。
二是市直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在职厅级干部(含享受同等待遇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照顾比例由40%提高到100%,实现了照顾比例在原标准上翻了1.5番。
三是市直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在职和退休厅级干部(含享受同等待遇者)住院床位费医疗照顾最高补助150元/天。即:在职和退休厅级干部(含享受同等待遇者)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达到了210元/天,实现了在原报销比例上翻了2.5番。
四是将厅级离休干部可报销床位费60元/天、厅级以下离休干部报销床位费50元/天的标准,提高至每天可报销210元,实现了床位费报销原标准翻了2.5番。
通过老干部医疗报销“四个提高”的举措,进一步减轻了老干部的医疗费用负担,全面体现了党委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关爱,老干部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高,同时促进了老干部对老干部工作满意度的大幅提高。经常住院的老干部尹显彤说:“这下好了,我们的难题解决了。”(王 珊)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