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作风革命 加强效能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6-21 08:18:12
来源:保山日报 阅读:
近年来,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地方人大机关定位,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全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坚持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设每周一次的“人大讲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点工作按月汇报、工作研判季度报告、全面工作半年报告”的要求,让县委随时掌握人大的工作动向;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常委会3名县处级领导牵头参与“两烟”产业、棚户区改造和美丽县城创建等工作。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力打造模范权力机关。制定《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试行)》,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制定《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试行)》,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依法完成换届选举,在县委领导下实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过程零举报、零上访、零失误。
坚持牢记党的宗旨,全力打造模范代表机关。以打造“全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为目标,制定《昌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试行)》,做到联系代表全覆盖。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对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实现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全覆盖。制定《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县委常委领办、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做到建议办理责任化。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模范工作机关。以打造“全市人大一流党建品牌”为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全面转变工作作风,全面筑牢廉政防线。(杨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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