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印发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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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 实习生 周问涵)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6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划》相关内容和重点、亮点进行深入介绍和解读。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明确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全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指导性文件。
按照《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要求,《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以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推动实现绿美云南建设取得新成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达到新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新巩固、生态文明制度实现新突破、生态价值观念实现新提升共六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设置了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别共23项具体指标。
根据我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条件,围绕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我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任务。任务包括: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介绍,《规划》的特点和亮点主要体现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完善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任务框架;合理设置目标指标;注重创先争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等四个方面。《规划》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的基础上,增设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篇章,既突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又聚焦云南排头兵建设重点任务,凸显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点和亮点。同时,《规划》坚持对标国内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树立新标杆,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任务,有助于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高原湖泊治理等一批典型模式,确保排头兵建设落地见效,有效推动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出新出彩,努力推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实践经验。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