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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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宁县在培育壮大绿色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赛道上,实现了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经济发展双赢的目标,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让“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昌宁县也因此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居住环境变好,家庭收入提高,对群众而言可谓一举两得。作为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昌宁资源在山、特色在山,出路在山。多年来,昌宁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良好的生态基础,正在加速快跑,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坚持“生态兴、经济兴,生态强、经济强,生态活、经济活”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走出了一条“绿色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子。广大群众也在绿水青山中得到了实惠,增加了收入。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
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真正变为“金山银山”,一是要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理念。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二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加快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三是要坚持在制度执行与落实上狠下功夫,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肃贯彻考核问责机制,让制度长出“钢牙利齿”,形成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可越雷池一步”的刚性约束与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只有持续将绿色生态视作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而转化为人民的积极行动与巨大合力,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才能让广泛生态共识在生产生活各个领域落地生根,让昌宁乃至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普文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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