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体系 220个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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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腾冲市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网,腾冲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做到“三个到位”,于2022年7月25日,高质量完成了全市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组建工作。
高位推动,思想统一到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省市工作部署,腾冲市民政局主动对接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腾冲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组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思想上的重视,保证了行动的快速高效。
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到位。结合腾冲实际,部门统筹协调,深入开展调研,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办公配置、工作职责、运行管理、经费保障等,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按时按质组建、依责依规发挥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7月25日,腾冲市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且全部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腾冲市共220个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1100人,其中:女性457人,占41.5%;中共党员902人,占82%;大专及以上学历624人,占56.7%;平均年龄41.2岁。
强化指导,依法办事到位。腾冲市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建工作开展过程中,由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坚持“一线工作法”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督促指导。确保在制定方案、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公示公开、人选委任等各环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
目前,腾冲市村(社区)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全设立、机制全覆盖、人员全就位,初步建立起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为腾冲切实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践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承接好基层公共卫生现代化治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筑牢了组织体系基础。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协助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黄治清 黄丽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