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强国复兴有我”保山市 首届群众文艺大赛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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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自信、精神力量,决定举办“强国复兴有我”保山市首届群众文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主题,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动员我市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攻坚克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谱写好中国梦的保山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大赛名称
“强国复兴有我”保山市首届群众文艺大赛
三、时间和地点
(一)县级海选
时间:2022年10月25日前
方式:五县(市、区)评选产生参加市级大赛的节目
(二)线上比赛
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的节目统一上传至抖音平台“保山群艺大赛”(抖音号:39489970303)进行线上比赛
(三)市级大赛
1. 声乐类大赛
时间:2022年10月28日19:00至21:00
地点:保山市三馆广场
2.舞蹈类大赛
时间:2022年10月29日19:00至21:00
地点:保山市三馆广场
四、参赛范围
保山市内各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学校、业余团体、培训机构及个人(从事专业文艺工作人员不参与此次比赛)
五、比赛安排
本次比赛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
(一)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县级海选报名阶段。由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并制作好参赛视频(视频格式: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1080p)后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2022年10月15日至25日为线上比赛和县级海选阶段。首先,由组委会审核参赛节目报名表及参赛视频后上传至抖音平台“保山群艺大赛”(抖音号:39489970303)进行线上比赛,通过线上平台点赞票数评选决出人气奖10名、最佳宣传创意奖1名(奖项可叠加)。然后,通过县级评委会(由各对应县(市、区)级评委3人、市级评委2人构成)评选出各县(市、区)每个类别的前3名节目参加市级大赛的线下比赛。
(三)2022年10月28日和29日为市级大赛的线下比赛阶段。各县(市、区)声乐类和舞蹈类各前3名的节目参加市级大赛的线下比赛,10月28日19:00至21:00举行声乐类大赛、10月29日19:00至21:00举行舞蹈类大赛。声乐类和舞蹈类每个类别分别决出1名冠军、2名亚军、3名季军。
六、比赛要求及奖项设置
(一)比赛要求
1. 比赛形式:分为声乐类和舞蹈类二个类别。其中,舞蹈类分为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声乐类分为独唱、二重唱和合唱(3人以上)。
2. 音视频制作:伴奏音乐和视频背景自行准备,视频展示内容要结合节目实际进行制作。
3. 鼓励原创作品参赛并适当给予加分。
(二)评分规则
县级海选和市级大赛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由组委会另行制定后在赛前公布。
(三)奖项设置
线上和线下比赛获奖节目将以证书、奖杯及奖金的形式进行奖励。具体设置如下:
线上比赛:
总人气奖第一名5000元(含税)、第二名4000元(含税)、第三名3000元(含税),第四至第五名2000元(含税),第六至第八名1000元(含税),第九至第十名800元(含税)。同时,将评选出1个最佳宣传创意奖2000元(含税)。
线下比赛:
市级大赛:声乐类、舞蹈类节目各评选产生1名冠军节目,分别奖励10000元(含税);声乐、舞蹈类节目各评选产生2名亚军节目,分别奖励5000元(含税);声乐、舞蹈类节目各评选产生3名季军节目,分别奖励3000元。
大赛联系人:杨丽冰(市委宣传部文艺电影科)
联系电话:2122320 13618756999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保山市文联
2022年9月29日
责编:刘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