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任命决定 任命陈锐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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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保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洪维智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陈锐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补选陈锐同志为保山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陈锐表态发言时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副市长并决定我为代理市长,代表着全市人民的重托,意味着赋予我为保山人民服务的重大使命,我深刻感受到岗位就是责任,履职就要担当。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将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一心一意谋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
陈锐说,面对新征程、新任务,我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锤炼党性,牢记初心使命,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国务院有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安排,市委有要求,人大有决议,政府抓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把百姓的生活放在心上,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驶。坚持勇当雷厉风行抓落实的行动派,把抓落实作为主要工作做法,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做善作善成促发展的实干家。以改革创新破难前行,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公事不谋私,私事不涉公,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上,韩开柱为陈锐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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