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 > 隆阳

隆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8-04 15:52:40

来源:保山日报    阅读:

  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实施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提供支撑和保障。NNN保山日报网

  根据《暂行办法》,低收入人口认定方式分为直接认定和依申请认定两种。一是隆阳区民政局已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已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直接认定为低收入人口。二是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按照个人主动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初审、公示,区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办理。对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并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基层救助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认定、救助备案制度。 NNN保山日报网

  在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中,已明确了隆阳区民政局统筹全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和申请对象相关信息核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的申请受理、初审、认定结果告知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发现、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负责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目前,全区直接认定对象已在库中,正在推进依申请认定工作。(辉一潢 蒋婧)NNN保山日报网

责编:蒋建国NNN保山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