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念好“三字诀” 建强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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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宁县把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选任和作用发挥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力量,与人民调解员、“法治村官”等法治力量整合,通过念好“三字诀”,着力培养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常驻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真正打造一支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普法队伍。
择优“选”,配强工作队伍
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普法工作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带头人,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选好普法工作队伍是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在遴选任用过程中,昌宁县坚持工作原则、严把遴选关口,从村(社区)干部、党员、人民调解员、致富能手、“法治村官”、人民陪审员、“五老人员”“学法用法示范户”中优先遴选,以村(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法治村官”、人民调解员等群体为主,整合全县2110名网格员、2093名人民调解员、620名“法律明白人”、12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106名法治副校长、64名“法治村官”,以及辖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八五”普法讲师团及昌宁“一根丝”法治宣讲团力量,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强、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同时,积极引导这支普法工作队伍参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为推进辖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人才保障。
重点“育”,提升工作能力
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村官”及人民调解员是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普法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参与者,通过培养培育,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水平是重中之重。
昌宁县紧紧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村民学法用法需求,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村官”及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普法工作队伍,开展定期培育和培训,把培训培育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专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现场观摩、参与法治实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化解纠纷、处理争议的能力水平。同时,选树了更戛乡米河村杨建伟、柯街镇腊邑社区胡文才等一大批乡村“法律明白人”典型,以“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引导乡村“法律明白人”投身基层法治活动。
2023年来,昌宁县共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5期,培训30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6期4000余人次,不断提升了全县普法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让他们逐步成为法治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有效“用”,强化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村官”及人民调解员等职能作用,深入茶乡大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讲法说理、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和法治宣传,将培训所学转化为实际应用,积极开展普法强基工作,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法治传单,宣传国家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提供近距离法律服务,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
今年以来,该县开展集中法治宣传5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0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0余份;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703件,调解成功案件702件,调解成功率达99.86%,着力解决了婚姻情感、山林土地、征地补偿等一大批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实现了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目的和“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马 宏 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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