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飞:做群众的“解忧人”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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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4岁的罗刚飞自担任昌宁县柯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公平公正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成为当地群众爱戴的“解忧人”。2023年2月,罗刚飞被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司法厅评为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10月8日,罗刚飞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罗刚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2020年7月,罗刚飞接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外来务工人员柳某某递交的调解申请书,称其在侯某某的工地施工期间不慎被铁块砸伤右脚导致骨折,侯某某不愿赔偿。事情复杂,罗刚飞立即深入工地开展走访调查,找准双方问题的症结,进行法律解答,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即时履行。
罗刚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她一有空,便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村庄小巷,用心用情诠释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服务宗旨。2022年2月,夏某等农民工因未领到工资而聚集在某公司项目部,气氛紧张。为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她主动安抚农民工情绪,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明确告知项目负责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在双方情绪平复后,她主持调解了该起劳资纠纷,经过12小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农民工工资得到清偿。
罗刚飞深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不仅要讲法,更要讲理、讲情,不管多复杂的疑难纠纷,只要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就能化干戈为玉帛。2023年7月,她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一心为民 化解矛盾”的锦旗。原来,罗某某与李某某本是关系融洽的邻居,因存在债务纠纷产生了隔阂,发生了肢体冲突,矛盾激化,弄清事情原委后,罗刚飞耐心释法说理,找准切入点,依法调解和以情动人相结合,双方握手言和,心结得以解开,邻里关系得到修复。
罗刚飞说:“调解工作就是要找准症结所在,摸准当事人‘脉搏’,为群众化解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群众的‘解忧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
罗刚飞凭着自己的钻劲和执着,成为了能够熟练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她严肃认真、公道正派、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她参加调解案件331件,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镇”,实现案结事了,矛盾不上交。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罗刚飞还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借助党员会、户长会、群众会开展法治宣传,在调解中普法,在田间地头普法,共参与开展各类法治宣传7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次。
昌宁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罗刚飞扎根在群众工作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让更多群众感受到了来自司法和社会的温度。”
杨 波 杞艳芹 马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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