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司法局:党建引领强复议 复议暖心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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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保山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为抓手,以解决广大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践行“党建+复议为民”理念,融合打造行政复议“公平、公正、高效、便民”服务窗口新平台,为全市行政复议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持和不竭动力。
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市司法局切实抓好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做好党员理论学习,提升党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组建由3名骨干党员组成的复议工作党员先锋队,在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窗口”“党员示范岗”,增强党员为民意识。在日常教育活动中,重视党建学习与复议、应诉、政府法律顾问等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党建中有业务、业务中有党建,筑牢复议工作先锋队的政治本色和忠诚底色。
坚持“党建+便民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复议宣传“进万家”活动,走村入户宣传行政复议法30余场次,发放行政复议服务指南等1000余份,受众达1万余人。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方便群众咨询,让群众少跑路。在保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设置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对来访群众做到“来访必理、有问必答”。对现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受理;对需要补正的复议申请,作出书面补正通知,做到“受理、补正便民”。在全市7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使行政复议窗口前移,打通了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3年10月19日,保山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2件,同比增长40%,85%以上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后得到了有效化解,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逐渐显现。
坚持“党建+调解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沟通协调,针对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和解的案件,加大普法力度的同时,积极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尽量组织调解或引导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和解,多维度、多渠道地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提高行政效率。对于无法和解、调解的依法审查,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并在案后加强沟通、释明和疏导,形成复议机关与复议申请人的良性互动,减少诉讼发生,降低行政成本,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党建+标准化”,提升复议案件审理水平。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克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期间人少案多的困难,坚持审理标准不变、质量不减、效率不降,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要案慎办,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对于历史久远、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的林权、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全部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利害关系人和知情群众,全面、充分地了解案情,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调解。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听证审理,通过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为重大复杂案件公开透明审理总结经验。全市各级均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选聘政府部门法制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作为咨询会委员,为复杂、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市政府复议办公室通过实地勘查,化解龙陵县龙山镇新下寨两个村民小组之间长达十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争议,有效维护了基层安全稳定。
目前,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叶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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