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保山】保山:“三访”推动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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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拿到分红了,每年的项目还要村民交押金,其实这些押金都被村里用了。”日前,保山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带领“三访”工作组到隆阳区瓦渡乡荒田村犇源养殖合作社进行走访,接到群众反映“合作社资金被挪用”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三访”工作组立即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荒田村犇源养殖合作社自2018年4月成立以来,会计、出纳仅由原荒田村副主任夏某某一人负责,他在负责荒田村犇源养殖合作社财务管理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将收支凭证送至合作社委托的会计代理公司记账,而是利用职务的便利,将群众入股资金、领养能繁母牛项目押金、合作社项目红利等资金共计2万余元进行挪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直到他发现“三访”工作组开始核查该问题后,才向合作社退还了挪用的资金。
经过核查后,“三访”工作组将该问题线索交由瓦渡乡纪委进行严肃处理,并结合案件情况督促瓦渡乡制定了《乡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瓦渡乡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群众难题得到快速解决回应得益于今年年初保山市纪委监委制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起底排查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对于多年、多层、多头的“三多”举报和重复信访举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个案处理结束后,保山市纪委监委结合这个案件中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将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项目,围绕经济合作社运行不规范问题、领域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管监督责任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在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下,隆阳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采取“第三方审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区21个乡镇(街道)所有村(社区)近3年来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通过对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共梳理出合同管理不规范、拖欠租金、“三资”交接不到位、集体林权证权属变更不及时等具体问题,全面清理核实了村经济合作社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进一步夯实了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印发了《隆阳区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的指导意见、流程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三资”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的贯通协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查治结合、纠建并举,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保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李亚林 施荔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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