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编办加快构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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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隆阳编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用导向”三项措施,健全事业单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体系,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有力促进事业单位诚信守纪开展业务活动。
强化横向联动,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隆阳编办将诚信建设和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批复中,凡涉及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发文时均明确“按规定及时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把信用约束贯穿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过程,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横向联管联动制度,全力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全天候服务。今年,共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337个,设立登记20个,变更登记39个,涉及变更事项54项,注销登记9个,证书补领2个,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录入平台归集数据644条,公示法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435条。
强化纵向贯通,压实事业单位诚信责任。隆阳编办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从全区登记在册事业单位中按1%的比例随机抽取事业单位作为核查对象,对其人员编制、业务开展以及资产损益情况、公示信息等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并把抽查结果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定期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相关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失信人员、失信单位及不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限制登记和清理变更。
强化信用导向,力促事业单位诚信守纪。隆阳编办通过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增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推进证书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摸清事业单位履职、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对涉及相关问题的事业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通报举办单位督促整改。对失信治理对象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已经登记的,通报其举办单位并督促变更法定代表人,待其信用修复后,再予以登记。对失信治理对象为事业单位的,通报其举办单位,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赵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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