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1-11 15:36:34
来源:保山日报 阅读:
一、不得开展教育业务性质以外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事项。
二、不得以就近就便为借口,要求学校接受多头检查、反复迎检、调研等。
三、不得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投票、宣传、教育、创建活动。
四、不得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微信公众号关注、APP下载、网络调查、投票、测评、答题等活动。
五、不得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事务,以及各种上街执勤、值守、巡河等工作。
六、不得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普查、统计、报表填报等,与教学相关的不得重复填报、多头报送。
七、不得重复安排教师参加相同内容的培训。
八、不得凡事要求教师做方案、报总结、写心得,过度留痕。
九、不得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十、不得要求正在上课的教师参加各类会议、迎检等活动。
责编:刘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