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 抹开面子深耕同级监督“责任田”
来源:保山日报
“作为分管政府财务、物资采购的班子成员,身处资金收支密集岗位,工作中更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作为分管项目的党委委员,要自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要热情服务,又要遵纪守法。”近年来,龙陵县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精准落实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提醒,持续敲响廉洁警钟,深耕同级监督“责任田”。
提醒谈话聚焦存在问题,注重有的放矢。谈话前,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分管联系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约谈台账。谈话中,通过提问、解答、互动交流等方式,深入剖析廉政风险点,督促谈话对象提高思想认识,摆正工作态度,推动问题整改。
抓实做细同级监督,制度保障是关键。龙陵县制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龙陵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龙陵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为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为避免“一谈了之”,该县出台廉政谈话跟踪问效制度,利用问题交办清单、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及时跟踪问效。同时,将监督贯穿议事决策、考核评价等各个环节,通过听取汇报、政治谈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的全流程监督。
2023年以来,龙陵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开展廉政谈话提醒9人次;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对监督范围内“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830人次;督促全县各级“一把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8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问题线索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谈话提醒等24人。
[李定让]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