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发挥“软法”作用助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小村规“约”出新气象
来源:保山日报
村规民约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重要“约法”,也是基层群众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传统习俗、民族特色与国家法律、时代要求相融合,对956个村(社区)完成了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软法”主导作用,通过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约”出了乡村向上向善村风、民风,“约”出了基层社会治理新气象,逐步实现了“小村规”撬动“大治理”的基层治理创新路径。
一村一规 “约”出民情民意
近年来,针对一些基层乡村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不规范、群众不易懂、实施不到位等问题,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关于转发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统一规范合法性审查和修订流程,指导全市各村(社区)按照法定程序、结合村情实际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去冗除繁,推陈出新,让村规民约接地气、合民意,通俗好记、管用易行。
村规民约,基础在“民”。全市各村(社区)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村级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以补足短板、破解难题为突破口,集中民意、汇聚民智,通过入户走访、村民协商讨论、表决通过的方式,做到“题”由民出,“策”由民定,凝聚公序良俗“最大公约数”。
每个村寨的风土人情各异,自治重点也不同。我市结合民族、山区、边境等各村寨实际情况将全市村(社区)划分为12类重点类型,分类细化指导。重点围绕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保护生态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推进全市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做到因地制宜、凸显村域特色。
同时,我市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走稳“法治路径”,对村规民约开展“法律体检”,规范村规民约的形成过程,让村规民约更具专业性、合法性。民政、组织、政法等7部门组成5个市级联合检查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村规民约修订质量进行联合体检。5县(市、区)对所有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检查,让村规民约更民主、更科学、更严谨。
修订过程中因为坚持合法合规、凝聚群众智慧,突出问题导向、价值引领、务实管用,全市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河东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入选民政部全国优秀村规民约汇编,隆阳区瓦窑镇横山村、龙陵县龙江乡弄福村村规民约获评“云南省首届十佳村规民约”。
村规“下墙” 落地变成“民约”
村规民约不是一纸空文,更不是墙上的装饰品,它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针对旧的村规民约“软法”不硬、约束力不强的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创新、丰富载体,强化执行,把墙上的“村规”真正变成落地的“民约”。
我市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建强组织,丰富载体促执行。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议事协商组织,积极动员“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工作队员、法律顾问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督,强化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将村干部“一人管”变为村里“一帮人管”。设立党员村规民约示范岗、监督岗等,党员带头参与、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为村民做表率,为村规民约顺利推行提供强大助力。
村规民约是村民心中的“小公约”,只有村民们的广泛参与,村民主人翁意识才会得到根本的提升。我市不断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坚持接地气、宜通俗、简易行的语言风格,讲好“土语”“本地话”,形成了一批“儿歌式”“山歌式”“三字经”“顺口溜”等形式多样且读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特色村规。同时,利用小喇叭、微信群、民族歌舞、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多形式与普法宣传相融合;依托全市956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5000余个村民活动场所等阵地,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分片进组入户宣传张贴村规民约,让村民处处见规守约,在寓教于乐中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更好地提高村民履规守约的主动性和自治意识,我市不断强化完善村规民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积分制,细化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实施方案,对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积分,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推广运用红黑榜,实行村规民约红黑榜动态管理机制,用红榜正面清单激励先进、用黑榜负面清单鞭笞后进。广泛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选树活动,发挥道德榜样引领作用,激发村民守约光荣感,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群众心中有地位、有权威、有约束力,让遵规守约的意识在每个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约”入人心 共建和美乡村
在村规民约的助推下,全市广大农村处处展现着可喜的变化,除了看得见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外,看不见的乡风文明也正落地开花,一幅幅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幸福的绚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曾经的隆阳区瓦窑镇横山村杀猪饭之风盛行、环境脏乱差,村里制定出“红白喜事不铺张,提前报批待审查”“环境卫生要搞好,鸡鸡鸭鸭不乱跑。房前屋后勤打扫,脏水污水不乱排”等简单易记、通俗好懂的村规民约,内容不仅让群众记在了心里,还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如今的横山村村民办事节俭了,村里道路干净了,门前屋后绿起来了,处处都能感受到一股村美民勤的文明乡风扑面而来。
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社区修订完善了16条村规民约条款,将文明殡葬、文明婚俗、禁赌禁酒、环境卫生整治、禁烧秸秆、禁止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事项纳入其中,明确了“违约”的惩罚措施,用村规民约为基层社会治理铺路。如今社区家家户户环境整洁、孝老爱亲、邻里和谐,乡亲们遵规守约、共管共治,社区也因此被民政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尊民意、出实效的村规民约不仅“规”住了陈规陋习,“约”出了新风正气,更“约”进了村民的心里,激发出群众自治活力。“遇事大家商量着办,按照规矩办”成为当下广大乡村(社区)干部群众的口头禅,成为乡村自治的有利抓手,推动实现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做到了以“软法”实现柔性治理。近3年来,全市有51个村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今年初,我市对前期“文明保山·幸福有‘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中遴选出的2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了公开命名表彰,通过强化典型引路,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以点带面、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有力推进基层治理这篇“大文章”,让广大的乡村再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本报记者 蒋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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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