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妇联抓维权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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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优势,不断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思路,丰富实事化维权举措,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延伸触角、嵌入力量,构建“大预防”工作体系,让维权工作落细落实,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推动部门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保山市妇女儿童特殊群体救助帮扶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保山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做到行动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同时建立了工作报告、督查考评、信息报送、宣传培训、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和定期研判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工作督查。推动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明确各部门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妇联调解相互配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使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多元高效落实。
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针对性。依托全市婚姻家庭辅导室、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中心等,配合已有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为有需要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婚姻辅导、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临时庇护等服务,实现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有效防范因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同时,整合全市律师队伍力量,为符合条件的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
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落地见效。联合各级各部门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与“预防纠纷‘民转刑’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访四察五送”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问题线索,做好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推动多元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在基层。同时,依托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县(市、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相关部门共同构建联合调处工作模式,合力预防、调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有效杜绝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发生,以家庭“小平安”构筑社会“大平安”。2023年底,全市妇联完成对全市妇女儿童和家庭遍访,解决各类问题8419个;关爱帮扶10846人次。[陶 坤]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