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自查复查持续发力 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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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发现县公安局等7个部门在财经纪律执行和财务会计行为方面存在12个问题,涉及金额401.4462万元,其中10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计划5月15日前整改完毕……”
近日,龙陵县10个乡镇,57个县级部门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个方面对标对表开展了自检自查,这也是该县一体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的举措之一。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龙陵行动从区域性向全域性共建演变,龙陵县不断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切实解决财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安排部署,建立了由财政、纪检、审计、税务、统计等部门参与的龙陵县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细化出台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龙陵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龙陵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乡镇和部门自检自查、县级复查、迎接市级延伸检查、建章立制五个步骤,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对2022年以来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标对表八项重点任务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自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复查。按照边查处、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总体思路,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维护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滋生。”龙陵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乡镇和部门对照6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清单,自查自纠过程中梳理出涉及金额问题3个,涉及金额149.06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举一反三,制定《龙陵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等4个资金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有序运行,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马斯婷 张艳坤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