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转办 第三十、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保山市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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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移交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保山市4件,其中:隆阳区3件,为来电举报2件,问题类型为大气1件,噪音1件;来信举报1件,问题类型为土壤;腾冲市1件,为来信举报,问题类型为生态(含水、土壤问题各1个)。截至当日,保山市已累计收到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举报件60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处理。
6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移交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保山市3件,均为来信举报,其中:隆阳区1件,问题类型为土壤;腾冲市1件,问题类型为生态;施甸县1件,问题类型为生态(含腾冲市生态问题1个)。截至当日,保山市已累计收到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举报件63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处理。
群众信访举报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十一批可登录保山日报客户端https://baoshanapp.aheading.com/cms/H5/Index.html?article=18022&type=1查看)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