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好饭碗田 ——保山市抓实“五强”推动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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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了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锚定目标,通过“五强”推动各项任务稳步落实,顺利通过了国家耕地保护责任制“首考”,在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综合督查考评中排名第一,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全市的耕地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引领强基础
我市按照“底线思维、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把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放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首要位置,确保优质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全市“三区三线”成果明确耕地保护目标383.62万亩、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控制数为282.3869万亩。扎实开展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工作,全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理论面积达95.98万亩。强化规划的刚性管控,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齐抓共管强责任
我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全面安排部署耕地保护和违法整改任务,先后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保山市县(市、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市自然资源、财政、交通、住建等部门积极行动,认真落实行业用地管地责任,在土地整治、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和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等行动中各司其职,落实耕地保护部门共同责任,形成了“管行业必须管耕地保护,管项目必须管依法用地”的良好工作局面。
严查实改强管控
实施耕地保护三年行动以来,保山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目标,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用“长牙齿”的硬措施,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恢复整改攻坚和土地违法问题整改攻坚。存量问题不断消除,新增违法用地得到遏止,耕地流出趋势扭转,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基础不断夯实。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就地恢复、异地补足等方式,恢复耕地13.16万亩;2022年、2023年全市违法占耕比例分别为3.12%、3.34%,连续两年低于全省违法占耕比例,分别为全省第一、第二低。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98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958个,整改销号率97.66%;保山青华海等7个重点督办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提质增量强储备
保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障粮食安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要求,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和后续监管水平。耕地保护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全市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入库土地整治项目15个,新增耕地数量780.26亩、水田规模5498.91亩、粮食产能89.72万公斤;全市开工建设土地整治项目30个,预计新增耕地1万亩、新增水田规模1万亩、粮食产能670.43万公斤,预计实现价值约35亿元。2022年—2023年,全市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1.21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90.06万亩,目前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4.78万亩。抓好50个国家、省、市、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和498个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的种植及后期监测管护。
节约集约强利用
耕地保护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市级统筹调剂保障耕地数量指标近7000亩、水田超3000亩;累计处置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1万余亩,产生计划指标1万余亩。积极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稳步推行标准地供应,目前供应9宗1394亩,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提升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园区经济提质增效。有效监管并复垦复耕到期临时用地约1.1万亩。通过盘活利用、提效利用、恢复利用等有效措施,腾挪非农建设占耕空间,有力支撑了耕地保护工作。姬宇兴
(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