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汛期、暑期出游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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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布|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汛期、暑期出游的温馨提示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旅游旺季,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尤为重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广大游客汛期、暑期出游安全意识切勿放松。
一、关注出行提示,重视出游安全。出发前和游玩途中要密切关注旅游、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旅游安全提示等情况,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行程,充分做好出游安全准备工作。
二、签订旅游合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旅游产品,一定要到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产品内容、旅游行程、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时间安排、交通工具、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对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在签订合同前需慎重。建议游客出行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应急避险。游玩途中遭遇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应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区,不在凹形陡坡危岩突出的地方避雨、休息或穿行;暴雨及连续降雨后,在山区、河谷等区域要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发等安全风险,及时做好应急避险。
四、理性选择项目,注意涉水安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在旅游中盲目追求刺激。参与旅游项目时须仔细阅读项目提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擅自行动,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参加涉水游玩活动务必穿戴好救生衣,听从专业人员指导,未成年人需有家长陪同,不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溯溪、露营,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区游玩。
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乘安全。驾乘机动车出游时,须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观光游船时,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拒绝乘坐没有经营许可、未持有效法定证书、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游船。自驾游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并检查相关证件、保险是否齐全有效,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租车须有合法驾照,选择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乘坐大巴出游时应提前了解安全锤、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门窗位置。
六、注意饮食卫生,确保饮食安全。旅游期间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用餐,少吃、不吃生、冷食物,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七、文明安全出游,冷静应对合法维权。树立文明出游意识,爱惜生态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意投喂动物、践踏花草。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推搡拥挤,不追逐打闹。保护文物古迹,不乱刻乱画,爱惜公共设施。汛期旅途中,若遇交通管制、景区关停、人员疏散等特殊情况,应给予充分理解、支持配合。遇服务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协商,妥善保存证据,及时拨打“12345”热线合理合法维权。遇突发险情,应科学自救互救,尽快撤离危险区域,等待救援过程中,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疏散转移安排。
责编:蒋建国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