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所长”的大能量(追梦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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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王重昌
□ 何 垒
今年46岁的王重昌是土生土长的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从退伍军人到法院干警再到政府工作人员,他干一行爱一行,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自2016年担任瓦房乡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发挥自己熟门熟路的优势,每天跋山涉水奔走在辖区各个村寨,与群众打成一片,成为乡亲们解决矛盾纠纷的“主心骨”,大家都亲切地称呼他为“小王所长”。
地处怒山深处的瓦房乡,户籍人口34031人,少数民族人口14492人,是个典型的山区乡,普法解惑是和群众利益相关的大事。
基层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群众贴心的法治“宣传员”,从“七五”普法到“八五”普法,历经8个春秋,王重昌是普法工作全程的见证者、参与者和践行者。
在每个“3·15”“6·26”“12·4”等重点宣传节点,在瓦房乡集镇热闹处、在村村寨寨的人群聚集处,总能看到王重昌奔忙的身影,不是在发宣传资料、和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就是在接受群众咨询,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他总是详细讲解到群众领会、满意为止,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纠纷在哪里,调解就在哪里。”“小王所长”非常重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很多矛盾纠纷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小王所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讲解、和当事人推心置腹的谈心谈话,各种矛盾纠纷均得以成功化解。他始终站在矛盾纠纷调处第一线,一心为群众解决烦心事,哪村有纠纷,哪家有难事,都能看到他“主持公道”的身影。
王重昌做普法宣传
2022年3月,党东村杨甲到乡上反映自己的进户路被堵,对自己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小王所长”当即到现场调解。经了解,杨甲与杨乙因日常车辆停放多次产生纠纷,后杨乙用一辆装载机在进户路路口“砌”起高墙,不允许杨甲户通行。“小王所长”从道路交通安全、邻里关系和谐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杨乙主动挪开了装载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近5年来,他参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有300多件,为建设平安瓦房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业务,“小王所长”走遍了瓦房每一条崎岖的道路,经常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里家访,争取得到村委会、家庭的支持,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全面地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人员进行科学管理。
对于监管难度较大、有一定风险的对象,他亲自跟进,定期入户与家人见面,了解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条件的积极申请政府救助,形成了管理走心、帮扶暖心、家庭关心的“三部曲”工作法,织密社区矫正管理、安置帮教管理安全防范网。目前,瓦房乡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9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王重昌时刻谨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充分运用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他总是耐心地为基层群众提出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主动为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小王所长”的联系卡就粘贴在司法所门外,辖区群众如遇到法律困难,可以随时联系他,得到专业的法律解答。有时候,群众电话打进来的时间是早上6点多,还有的电话是晚上11点多,但无论早晚,“小王所长”都会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让山区人民也能充分享受到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
就这样,“小王所长”用他扎实苦干、迎难而上、任劳任怨的工作热情,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了大能量、展现了情深义重的司法担当。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