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首例个人资助养老保险成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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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成功办理首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业务。
几天前,隆阳区居民左先生来到市、区人社部门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以个人资助方式成功为父母各缴费9000元。“以前我的父母缴费档次不高,作为子女想为他们多缴一点,60岁后就能领更多的养老金。”左先生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愿意为父母的晚年生活添一份力。“不久前,我知道有了新政策,就马上来为他们办理个人资助养老保险业务了。”左先生说。
经过申报,左先生按照今年的最高缴费标准,为父母各资助9000元,加上他们本年度自己交纳的9000元保费,以及当年缴费政府补贴的240元,本年度左先生父母的个人账户存储额达到了18240元。
据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是指参保人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还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助再缴费,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的办理对于丰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门将以提高群众知晓率、政策理解力为突破口,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张军伟 冯艳霞]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