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一线的“矫正一姐”(■我奋斗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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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吴娇(左五)获“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图为颁奖现场合影。
吴娇近照(在昌宁县社区矫正中心标牌前)。
吴娇(左一)正在基层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查。
吴娇(左一)正在指导同事业务工作。
马 宏 文/图
●她被誉为“矫正一姐”。10年来,她默默无闻地坚守在社区矫正战线上,既是政治坚定的“明白人”、业务精通的“内行人”,又是矫正对象的“贴心人”,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她就是刚刚获得“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的吴娇。
10月25日,“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在昆明举行,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吴娇喜获“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提名奖。
今年35岁的吴娇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她加入司法行政系统,开始了她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的奋斗历程。10年间,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用满腔热情和坚韧的毅力,在解决矛盾纠纷的繁杂琐事中“穿针引线”,一步步成长为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领域的一线指挥员、一线宣传员,更是一线战斗员,被誉为名副其实的“矫正一姐”。
这个“一”,代表着“第一时间”“第一目标”,也代表着“一整天”“一整周”“一整月”“一整年”,甚至是“一辈子”。吴娇以帮扶迷失方向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走向社会为目标,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为毕生追求,为社区矫正工作树立了新标杆,彰显了司法行政战线的青春力量。
争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吴娇爱学、好学、善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她信念坚定,将政治理论学习当作学习的重中之重,做到了学以致信、学以致用、学以导行,从而强化了她成为政治上“明白人”的自觉意识。有了坚定的信念,无论遇到何种艰难险阻,她都能保持工作热情,专注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在精通业务的基础上,吴娇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精准分析工作实际情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制定完善了15项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强有力地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创新动态矫正方案,探索调查评估5必访5必查、重点时段4必查、重点人员5级联管等举措,打造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昌宁模式”。
此外,吴娇推动全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提出了“七抓七促”工作举措和“11666”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受到时任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吴娇认为,社区矫正工作就像是为那些带有瑕疵的白纸擦去污点,虽充满了诸如教育方式的探索、矫治尺度的把握、情理与规定的冲突等挑战,却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因此,她总是迎难而上,从未退缩。
吴娇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六不准”规定及日常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精神,为矫正对象提供耐心、细心和爱心帮助。她的努力不仅赢得了矫正对象深深的感激和信任,也赢得了同事和社会的广泛称赞。
争做业务精通的“内行人”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吴娇率先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树立了法律权威。作为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她坚守岗位,全面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面对繁杂的工作,她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各种数据和情况,让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得以高效运转。她的付出和努力,使得全县“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录入率和完整率长期保持100%,“云南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案件协同率保持在99%以上,全县社区矫正基础工作连年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在“担当尽责”上,吴娇总是全力以赴。面对文化素质、认知能力参差不齐的矫正对象,她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授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她的集中讲授精彩而有效,讲解中的每一个案例都可能阻止一次犯罪的萌芽,每一次提醒都可能挽救一个家庭的破碎;她在随机讲授时经常将话题延伸到矫正对象的真实生活的具体事务中,总是能赢得共鸣。近3年来,她累计进行训诫84人次、警告46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3人次。她每一次实施训诫、警告和提请撤销缓刑,无不体现着“严格执法”的基本要求。正因如此,她底气十足,敢于直面问题,从不胆怯。面对矫正态度不端正、对抗司法所监管、屡教屡犯的顽劣之徒,她用实际行动树立起矫正威严,补齐社区矫正监管的短板。
2023年8月初,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到昌宁县司法局报到后,未按规定时间前往漭水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一时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采取了多种手段查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此间,吴娇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间断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实地查访。终于,当月24日,她成功联系到陈某某,与其见面谈话教育,重申了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要求,要求其当天到漭水司法所报到,并依法对其给予了一次警告。然而,陈某某又再次借故拒绝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更为严重的是,陈某某自8月29日下午两点后再次失去联系。吴娇再次电话联系本人及其亲戚朋友、协调公安、入村上门查找,未果。最后,鉴于陈某某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故意逃避法律责任,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在经过警告处罚后仍未悔改,再次脱离社区矫正监管的严重行为,吴娇依法提请撤销了他的缓刑,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区矫正的有效性。
争做矫正对象的“贴心人”
宽严相济,情法相融,这是吴娇的日常工作方法。社区矫正不仅是法律的执行,更是对个体的关怀与引导。在与矫正对象的每一次交流中,她既坚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规定,又给予他们应有的权利和关爱,不遗漏任何一位矫正对象,确保他们不脱离监管。
法律有尺度,执法有温度。吴娇从未放过任何一份社区矫正档案,确保每一个工作细节都符合法律要求。她创新开展各种专题活动,如“刑期变学期”“治安重点领域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专项行动”等,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同时,她时常深入村(社区)走访谈话,实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真实感受和想法,确保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用实际行动传递着奉献精神,照亮了许多矫正对象的“重生”之路。
一个冬日,吴娇按照工作安排,前往一位身患肺结核、腰椎结核、肾结核等严重疾病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余某的家中回访。到达后,她发现余某的病情已经恶化。余某家人因紧急事务外出,无法陪伴在其身边。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吴娇及时稳定余某的情绪,初步判定余某病情的严重程度后,立即联系了附近的医疗机构。经医疗机构确诊后,她立即决定亲自将余某送往医院。在吴娇的救助下,余某得到及时的治疗,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将余某送医的过程中,吴娇没有忘记本职工作,对余某的保证人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批评。通过这次教育批评,保证人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表示将会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样的故事,对于吴娇就是工作常态。面对态度恶劣的矫正对象彭某,吴娇一遍又一遍地耐心解释社区矫正的意义和必要性,最终成功引导彭某接受并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当发现矫正对象陈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时,她更是第一时间与残联联系,为陈某提供了及时的帮助;当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活动范围受限而面临失业困境时,她主动了解情况,并依法准予其申请跨县活动,保障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吴娇对矫正对象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深受感动,更加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
吴娇历来注重自身建设,以身作则。她深知要想管理好他人,必须保持自身的纯洁和清醒,修好敬畏之心,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她积极践行“正人者必先正己,律人者必先律己”的原则,将纪法挺在前面,以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她按制度工作、按规定办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时刻将自己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她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用自己的言行树榜样,传递正能量,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