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日报社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
2017-12-22 09:11:03
来源:保山日报
近期以来,有人假冒《保山日报》社名义,在某些国内外知名网站搜索引擎上,以“保山日报报业集团登报中心”名义,在互联网上承揽所谓“证件作废、发票登报、执照登报、增资减资及广告出租”等,并配有本报广告部一楼遗失声明窗口、客服电话、QQ、微信及客户端等,严重损害了党报声誉。为此,保山日报社郑重声明:
一、目前,保山日报社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所有广告经营业务交由保山日报社广告公司(对外称广告部)承包经营,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宁,经营责任人吴勇、龙海金。除此之外,保山日报社未授权任何一家本地、外地企业或个人经营其商业广告、分类广告、政府及部门公告等广告业务。
二、保山日报社再次提醒广大读者和广告客户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请勿在网络、网站上联系或承办与本报有关的任何广告业务,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烦恼。若需在保山日报登报或联系广告业务(刊登发布各类商业广告、公告、遗失启事、证照票据挂失作废等等),请直接与保山日报社广告公司(广告部)联系。
三、保山日报社再次要求假冒本报名义在互联网上侵害本报权益、损害本报名誉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删除有关内容。否则,本报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本报及广告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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