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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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民族精神最稳定的文化基因。自古以来,舍身为国者荣,卖国求荣者耻,一直都是国人普遍认可的道德标准。时至今日,经过数千年的沉淀、特别是百年来反帝自强斗争的洗礼,爱国主义已然内化成了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核心,构成了实现中国梦的精神支柱。
爱国主义是强调个人与国家之间相互支撑关系的学说,也是一种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感性认同,表现为个人生活方式中的一系列选择。国家通过历史文化、生活保障、安全环境等多种渠道支撑起个人生活的意义与条件。但这些支撑在日常生活中过于稳定,以至于只有在这些支撑崩溃的时候,众多个人在漫长的重建过程中才体会得到这些支撑的可贵。中国人民将历史上反复取得的这种经验积累为爱国主义的学说与感情,并将之上升为民族精神的核心,形成了强大的主流意识形态和舆论环境,进而塑造了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
爱国主义需要中国公民将自己国家的历史地理和文化整合进自己个人价值与生活意义的构建;爱国主义需要中国公民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整合进自己个人价值的内容系统;爱国主义还要求中国公民充分肯定自己国家发展的成就,自信有本国特色的理论、道路和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高速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且这样的发展和成就,既不是照搬照抄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和制度的产物,也不是全盘西化、移植资本主义的理论、道路与制度的结果,而是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当西方都已经注意到借鉴中国发展理论、道路和制度的必要性的时候,我们如果还以西方社会的现状为标准来评判自己,便谈不上任何的民族自信,也谈不上真正的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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