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紫皮石斛之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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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与斛农交流。 徐 静 摄
登记、排序、制样、检测……一大早,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的工作人员寸淑娟就和同事在龙陵县石斛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忙碌开来,工作台上摆满了各乡镇送来的石斛样品。
寸淑娟告诉记者,为了不耽误农户采收石斛,她们从10月21日起,就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在龙陵开展石斛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完成1800多个批次的样品检测,且合格率达99.2%。
石斛产业是龙陵县的一项重点产业,每年石斛采收前,龙陵县都要组织召开全县石斛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大会,全面启动生产地石斛鲜条采样工作,全县60余名石斛采样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就奔赴4.6万亩石斛地开展工作。
冯云艳是龙陵县石斛采样工作队伍中的一员,多年来她和其他采样工作人员一起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广大斛农做好石斛采样和送检。这天中午,她和同事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剪刀、橡皮筋、封条、秤等采样用具,赶往龙山镇核桃坪村进行采样。
“我们采样时,每个采样点的工作人员不能少于2人。还要保证采样用具洁净、干燥、无异味,采样过程中不能接触雨水、灰尘等,这样才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说起石斛采样,冯云艳侃侃而谈:“石斛种植面积在400至2000平方米之间,设为一个采样单元,不足400平方米的则按一个采样单元计;当种植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就增设一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内采样点不能少于15个,然后再抽取不少于150克的石斛作为检测用的样品。”
采好的样品在采样结束72小时内由工作人员送到石斛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斛农不需要出任何费用,全部检测费用由政府“买单”。“等到检测结果合格后,工作人员将《采收证明》送到农户手上,农户才能采收、售卖。”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寸德仓介绍说,“如果检测不合格,石斛协会将检测结果返到各乡镇进行监管,一个月后由种植户提出复检申请,直到检测合格。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检测不采收、不合格不上市。”
石斛采收季之前的石斛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龙陵已经坚持了12年,并且做到了石斛检测的全覆盖,有效护航石斛产业发展。龙陵的30个石斛饮片率先列入《云南省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上海市医保目录》,《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让龙陵紫皮石斛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药食同源目录准入的石斛种。2023年,全县石斛鲜条产量达12000余吨,产值达75亿元。本报特约记者 徐 静 通讯员 熊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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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