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团结如诗 奋斗如歌 繁荣如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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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各民族团结一心奋进新的征程。孙晓云 摄
“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1951年,云南普洱专区3000多名各族人民在宁洱立碑盟誓,48位各民族代表和党政军领导分别用傣文、拉祜拼音文和汉文在誓词碑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70多年来,这段新中国民族团结誓言深深融入云南各民族的血脉,激励着一代代人,从历史中汲取精神养分,坚守初心、筑梦前行。
进入新时代,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获得前所未有的进步,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绘就了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的最美画卷。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
初春清晨,走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春意盎然、生机勃勃,一个个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展现在眼前。
“我们现在的变化,得益于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规范有效的制度、得益于各民族团结一致的凝聚力。”曼恩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岩怕动情地说,在党的领导下,曼恩村人均纯收入从2008年的3250元增加到2020年的14410元,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携手迈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领导是维护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根本保证。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党的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切实把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
2015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都深入民族村寨看望各族群众,并要求云南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我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把示范区建设和创建工作作为一个整体,一体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委书记、省长挂帅,相关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推进会、座谈会,密集部署、高位推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示范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我省突出边疆民族和区位特点,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不断探索“行政接边地区创建联盟”“边境地区创建联盟”“高铁沿线创建联盟”等创新做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打造全域创建格局,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
2020年,云南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民族地区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兑现了“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脱贫攻坚战打响以后,我省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全力帮扶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三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着力抓脱贫、固团结、强引领,打造了36个示范县、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推进示范区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在全国率先探索了“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帮扶模式,聚焦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形成“一个民族一个行动计划”“一个民族一个集团帮扶”的扶贫开发模式,确保脱贫攻坚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我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工作,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基本实现一县一示范,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任务全部完成,“20条底线”全部达标;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直过民族”聚居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
“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2019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勉励乡亲们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继续团结奋斗。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省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帮扶力度,全面改善民族地区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把产业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大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业,全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特色县培育,民族地区产业特色优势逐步显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民族自治地方“十三五”期间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首次突破万亿元;2020年全国30个自治州地区生产总值排名中,我省有4个自治州位列前十。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宾弄赛嗨”们都会互相串门、拜年、聊聊家常。在傣族语言里,“宾弄”是亲戚的意思,“赛嗨”意为朋友。像亲戚一样的朋友,可谓是世界上最为美妙温暖的人际关系。
这是云南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生动写照。
我省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核心要义、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促进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其他民族地区、城镇和乡村双向流动,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省委、省政府以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为抓手,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015-2021年,实施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036个,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252个,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项目,共建设了30个特色乡镇、780个特色村寨,其中247个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居全国第二;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共举办了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2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2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6届“七彩云南(国际)民族赛装文化节”,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通互学互鉴、交往交流交融。
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良好局面
走进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的一座座边境小康示范村,整洁的村庄环境、宜居的特色民居与优美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折射出当地促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显著成效。
“住在这么漂亮的村子里,我们要更加努力,守护好边疆,建设好家乡。”说到未来的新生活,沧源县班老乡南板村委会安康村民小组组长白福东充满了信心。
2015年起,我省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工程基础上,连续实施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建设30个“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边境小康示范村,全省110个沿边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实现了“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边境村寨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进一步提升边民守土固边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的老支书们回信,勉励他们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乡亲们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为沿边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2021年11月,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情况总结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启动现场会在沧源县召开,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将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初步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推动形成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边民富、边疆美、边防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面对边疆少数民族众多的省情,我省牢牢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坚持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初步形成比较完整、具有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先后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
我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在部分州市的社区探索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完善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和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省边境和睦安宁局面不断巩固。
2021年12月,在国家民委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共同举行的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70周年纪念会上,各民族群众代表在誓词碑前高声诵读民族团结誓词,团结的誓言再次回荡在宁洱上空。
70多年来,民族团结誓词一直回响在云岭大地。如今,更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凝练成“一心向党、爱国奉献;团结到底、命运与共;坚守初心、奋斗筑梦”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永续传承!
云南日报记者 李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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