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将达85% 争取设立一批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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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8月1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将全面推进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能力,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争当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明确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推动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纲领性文件。
到2025年,构建全省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4.5%,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湿地保护率达到60%,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95%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金沙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生物遗传资源收集保藏量保持在世界前列,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体系。
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体系全面完善,形成统一有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全省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3%,湿地保护率达到6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8%以上,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金沙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可持续利用机制全面建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民自觉行动,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努力争当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
据了解,《实施意见》围绕总体目标,提出了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的主要工作、23条工作措施和92项具体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以滇西北、哀牢山—无量山、南部边境、滇东南喀斯特地区、干热河谷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同时,合理布局建设物种保护空间体系,重点加强亚洲象等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保护管理,保护其栖息生境。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争取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等。
同时,《实施意见》在政策法规方面、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方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方面、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措施方面等6个方面具有云南的特点和亮点。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还将充分发挥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强化督察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与人才支撑,推动《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云南网记者 杨萍 摄影报道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