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诚信
发布时间:
11-10
来源: 保山日报 阅读:
诚实守信是人类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品质。诚信既是个人道德的基石,又是社会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条件。诚信缺失的个人将失去他人的认可,诚信缺失的社会将失去人与人之间正常关系的支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加强公民的诚信品质。
诚信就其内涵而言,包括诚和信两方面;这两方面既有所区别,又有所共通。
“诚”的内容又包括两方面:一是真实,二为诚恳。真实与诚恳结合起来,就构成了“诚”的基本内容。“信”字由人字旁加一个言字组成,指的是人说话要算数,对自己的承诺负责,要言而有复,诺而有行。“诚”与“信”有所区别:“诚”讲的是不能歪曲主观和客观的实际状况,更强调静态的真实;“信”讲的是不能违背自己的诺言,更强调动态的坚守。更深一层的,“诚”是一种内在的德性与修为,而“信”则是一种外在的确认与表达。
诚信是各个文明都加以珍视的基本价值,而中华民族更是把诚信作为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基本特点之一,认为人无信不立。西方社会步入近现代之后,由于市场经济履行契约的基本要求,开始把诚信作为最重要的个人品质加以强调。随着中国加入全球化,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之后,契约精神所要求的诚信维度也愈发被凸显出来。可见,中国公民的诚信品质基于两种互相融合的传统,一是中国文化中内诚外信的传统,二是市场文化中契约之信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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